慧擇小馬老師 · 一年前1151 人看過
懂保險的人,是不會無證駕駛電動車的!
再過兩周左右,號稱史上“最嚴電動車法令”將在深圳開始試運行。
雖說是“試運行”,時間卻是從2021年8月1日開始,至2024年8月1日,整整三年。
(圖片來源:深圳市司法局官網)
這也看得出,政府對治理電動車亂象的決心。
電動車因為省力、快捷,已經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出行選擇。
送孩子上學的寶媽,送外賣快遞的小哥,以及像我一樣的普通上班族。
都在享受著電動車的方便。
所以今天來說說這新規(guī),對我們會有啥影響?
這次新規(guī)都有啥?
對我們有啥影響?
這次新規(guī)的重點內容集中在3個方面:
1)車輛標準與登記
以前,買了車就能上路。
以后,得登記備案,符合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才能上路。
否則,被抓就是50元-500元。
2)通行與駕駛
以前,不論年齡多大、不論是否有行駛證、不論戴沒戴頭盔,都能上路。
以后,要年滿16周歲,要攜帶行駛證,要戴頭盔,才能上路。
否則,被抓就是罰200元。
3)停放與充電
以前,有空地就能停,也不管安不安全。
以后,明令禁止的地方,如機動車道、消防通道、住房、辦公場地等,都不能停放。
否則,一次罰200元。
更嚴重的是,以上處罰,超過5次,會錄入個人信用征信系統(tǒng)。
就目前來看,新規(guī)確實很嚴,部分處罰力度已經趕上了機動車的處罰。
(圖片來源:深圳新聞網客戶端)
但這事說到底也是為了安全,就拿戴頭盔這事來說吧。
據(jù)南京交警2019年公布數(shù)據(jù)顯示:
電動車駕駛員占交通事故死亡比例近5成,其中顱腦損傷致死的比例很高。
而如果正確佩戴安全頭盔、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,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%~70%。
戴頭盔,既造福了別人,又保護了自己,干嘛不做呢?
實際上,去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就部署開展了“一盔一帶”行動,
呼吁大家重視交通安全,同時好好整頓這種交通陋習。
但這種事只有呼吁,往往是不夠的。
有些事,就是要強硬點。
不戴頭盔,買的意外險賠不了
是的,你沒看錯!
不帶頭盔,會影響你的意外險理賠。
正常來說,只要非本意造成的事故,都屬于意外險。
但電動車新規(guī)實施后,就不一樣了。
沒戴頭盔上路,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,都屬于違規(guī)行為。
而這在不少意外險的免責條款里,是不賠的。
(圖片來源:亞太百萬人生意外險)
(圖片來源:小蜜蜂2號)
當然,現(xiàn)在最大的爭議是電動車是非機動車,還是機動車?
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對非機動車的定義,
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,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,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、空車質量、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、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。
更準確地講,滿足以下條件的“電動自行車”才屬于非機動車:
具有腳踏騎行能力;
具有電驅動/電助動功能;
電驅動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km;
整車質量小于等于55kg;
蓄電池電壓小于等于48V;
電動機連續(xù)輸出功率不大于400W;
(大概就是下面這個樣子)
(圖片來源:某寶)
出了事,符合理賠要求,保司肯定會賠。
但現(xiàn)實生活中,我們所看到的電動車,不管速度,重量,都遠遠超過了上面的標準。
所以,如果你駕駛這類電動車,既不戴頭盔,又沒有行駛證。
不僅很危險,出了事,保司也可能不賠。
雖說在實操過程中,保司不會“一棍子打死”,會根據(jù)具體案例來具體分析。
但,咱也犯不著“以身試法”。
戴上頭盔,持證出行,穩(wěn)穩(wěn)妥妥出門去,平平安安回家來。
此外,小馬老師還要提醒下:
由于電動車不能購買車輛強制險,發(fā)生事故后(自身原因),所有的損失都要由車主自行承擔。
這些損失,既包括車主自身傷害,也包括第三者傷害。
按上面的說法,如果遵守規(guī)則,有證,帶了頭盔,自身的傷害可以通過一般意外險來補償。
但對其他人造成的傷害依然得由車主承擔。
所以,如果你日常出行使用電動車比較多,可以考慮買一份專門的騎行險。
——慧騎行-騎行安心(精英版)
不僅能保自己:
意外身故/傷害,最高賠10萬
意外傷害醫(yī)療,最高報銷1萬
意外住院津貼,最高補貼1500元
救護車費300元
也能保第三者:
意外導致第三者身故/傷殘,最高賠5萬
意外導致第三者受傷要治療,最高賠5千
一年只需要70元。
在深圳就是兩頓快餐錢,就能為出行買個放心。
當然,買了保險,行車還是要規(guī)范。
俗話說:行車不規(guī)范,親人兩行淚。
千萬別拿安全開玩笑。